生态环境部正式挂牌,这标志着生态环境部门正式进入工作状态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内容如下:
2018年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关键的一年,它不仅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还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要严格履行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方针。2018年我们要环境治理依然是重点,我们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为建设美丽新中国的目标而努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进行蓝天保卫站的战略计划及部署。制定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加快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整治煤气发生炉。
2、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和尿素行为。
3、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改造。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4、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全面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5、印发臭氧(O3)污染防治有关指导性文件。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
6、强化烟尘、灰尘颗料物、扬尘污染防治。
7、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成渝、东北、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二)加快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对水环境问题突出和《水十条》落实滞后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1、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配合住建部门推动36个重点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整治,完成长江经济带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他地区地 及以上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所有县 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2、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治理。督促相关地方依法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加大重点湖泊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及点源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
3、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氮磷新增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
4、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淘汰开放水域投饵养殖产业。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倒逼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有效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底前完成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建成 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相关标准规范。
1、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管控。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配合推进农用地分类试点相关工作。
2、加强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各地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战略,推动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四)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所有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试运行。新建一批 自然保护区。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
(五)依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始终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 、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制修订《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标准。
(六)强化环境执法督察。
1、深入推进环保督察。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领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化建设。全面开展省 环保督察,基本实现地市督察全覆盖。
2、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超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绿盾”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7大专项行动。
(七)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1、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自动站建设,实行第三方运维、 数据联网。
2、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发布汽车制造等1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完成石化等6个行业许可证核发。
3、落实好各项改革方案。开展设置京津冀大气机构试点,提出推进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在 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进口废物监管,坚决禁 止洋垃圾入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八)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开展区域国土空间环境评价,率先在长江经济带以地市为单元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2、推动产业转型升 。把“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强化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3、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积 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动员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九)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制度修订工作。
2、落实资金能力保障。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强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配合财政部实行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与预算执行、项目绩效“双挂钩”机制。组织开展迈向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与实施研究,探索建立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3、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全面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继续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全社会环保相关各行各业科技创新。
4、环保经济支撑地方各 政府要加快建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政府部门联动协调,全面落实普查办公条件和经费等有关要求
4、开展第二次 污染源普查。开展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形成普查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年底完成普查入户调查。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探索创新组织形式,开展好“六五”环境日宣传。优化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形成全系统新闻发布合力。进一步推动深度报道和伴随式采访
6、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大力提升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能力。制定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强化预防和应急准备,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化解信访问题。
7、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 依法做好境外环保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监督管理与服务。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