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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日起,廊坊排污未达标企业将全面限产、停产

发表日期:2018-04-17 09:23:51 浏览次数:

  针对夏秋季臭氧(O3)排放超标的污染问题,河北省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51日起至9月,廊坊市所有涉及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重点企业,如果达不到国家、省、市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都将列入夏秋季错峰生产黑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经过环境治理廊坊市近年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臭氧污染问题却节节攀升。2016年全市臭氧浓度比2015年同比上升6.4%,超标1.14倍;2017年浓度比2016年同比上升13.74%,超标1.29倍。

  在夏秋季节,臭氧已成为廊坊市 要的大气污染物。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原因,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因此,廊坊市决定,对全市制药、农药、橡胶制品、涂料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木质家具、工程机械等行业,纸制品包装、塑料软包装、金属类包装等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廊坊市要求,全市所有涉及VOCs重点污染排放企业,达不到国家、省、市排放、治理要求的,一律列入夏秋季错峰生产黑名单,实施错时生产。所有涉及VOCs污染排放企业,如果达不到河北省有关排放要求,全部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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