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快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24年9月底前分行业逐步完成低效VOCs治理设施淘汰任务。
如下为市局给出的倡议书:
关于加快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倡议书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UV光解是光氧化技术的一种,UV光解设备是我市各类企业常用的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经过多年实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这种设备存在很大缺陷, 先是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10月底,我市共发生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火灾事故超过60起,其中大部分系UV光解设备起火;其次,UV光解设备还存在废气净化效率低、产生低空臭氧造成二次污染、灯管寿命短、能耗较高等因工艺本质难以解决的问题。基于以上原因,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认定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为低效技术。2021年,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在此,我局倡议企业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快淘汰整治工作。在2024年*月底前,淘汰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淘汰措施包括:拆除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设备主体或灯管、插座和配套电源系统等附属元器件,断开有关电路。拆除报废的UV灯管需按危险废物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科学改造废气治理设施。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得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对采用多 废气治理工艺的,如拆除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后仍能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可直接拆除有关设备主体和附属元器件,否则应改用多 活性炭吸附等污染治理工艺。规范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建设,相关改造工程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标准,确保达标排放污染物。
三、落实安全措施。淘汰改造过程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涉及有限空间、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的,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日常运行阶段,及时清除废气治理设施(含管道)内漆渣、粉尘、油污等易燃物,以及废气治理设施周边的垃圾、杂物等可燃物。火灾风险大的废气治理设施,应按有关要求在设施主体和厂房之间的管道中安装阻火器(防火阀),并在废气治理设施旁配置消防设施, 时间响应应急情况。
为了提高对低效VOCs的治理效果,可以考虑使用催化燃烧设备。催化燃烧是通过在反应器中加入催化剂,使有机物在高温下氧化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等无机物质的过程。与传统的热力燃烧相比,催化燃烧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效率优势:能够有效地去除低浓度、高沸点的有机物;同时,还可以减少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和硫化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对环境友好。
催化燃烧设备相对于UV光解设备的优点包括:
1. 效率更高:催化燃烧设备能够更有效地转化有机废气中的污染物,通常比UV光解技术具有更高的净化效率。这是因为催化剂可以促进反应的进行,提高化学转换速率和选择性;而UV光解技术则依赖于紫外线的能量来破坏有机物的结构,其效果受限于光的强度和波长。
2. 更低的能耗:由于催化燃烧设备采用的是热力学过程,因此相对于UV光解技术的电能消耗要低得多。此外,在相同条件下,催化燃烧设备的运行成本也相对较低。
3. 可靠性和稳定性更好:与UV光解技术相比,催化燃烧设备具有更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因为该技术采用了物理和化学结合的方法来处理有机物,能够有效地去除各种有害物质,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 适用范围更广:催化燃烧设备适用于处理多种类型的废气,如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等。而UV光解技术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有机物,例如苯类、甲醛等。
5. 对环境友好:催化燃烧设备和UV光解技术都可以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但它们对环境的贡献不同。催化燃烧设备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热量,空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而uv光解技术则是利用紫外线照射空气中的有机污染物,使其降解。相较于催化燃烧设备,UV光解设备 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如果需要治理低效VOCs,可以将UV光解替换成为催化燃烧设备来提高其治理效果。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应用该技术来处理低效VOCs。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VOCs减排工作站,正蓝环保再编辑,转载请标注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及单位/个人投稿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