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7年底“大气十条” 阶段目标任务已圆满收官,但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之路仍任重道远。
京津冀地区仍然是 环境空气质量 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2018年年初,环境部已表示正在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将进一步完善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地区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成渝、东北、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汾渭平原也被 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此次重点督查不是运动式执法,而是新的长效机制
2017年,原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启动了5600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对“2+26”城施行压茬式督查。
环保督查负责人表示,此次督查希望能带动地方行动机制,逐步把监督的责任往省、市传递,有个两三年,在京津冀地区就会形成一种自觉,企业守法、政府履责成为常态。
6月8日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会暨强化人员培训视频会”上明确指出:“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环保督查的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发现环境问题,进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此次环保督查将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等13项督查任务。
此次环保督查共分三个阶段,6月11日至8月5日为 阶段,共4个轮次。督查内容包括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环保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8月20日至11月11日为第二阶段,共6个轮次。主要针对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为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环境部设专项督查办公室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开展驻点督查,紧盯问题排查。对长三角地区4省市派特别行动组,采取机动式督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环境部环监局负责人说,根据督查情况,将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此外,第二阶段起,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2018年的此次强化督查已经体现了国家对环境治理的决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环境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改善人类生存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构建美丽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