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国家相应的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了更高效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将在2019年1月1日全面开售。下面将相关规定列述如下:
一、严格按时供油
2019年1月1日起, 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二、保障油品质量
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三、规范油品标示
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 (如:92号车用汽油(VIA),92号车用乙醇汽油(VIA),0号车用柴油(VI)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有效监管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炼油企业、油库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燃油(气);对非法炼油和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成品油质量升 取得实效。
近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越发高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备受关注。汽车尾气作为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同样被纳入治理范围,为了更好的改善空气质量,成品油质量升 到“国六标准”。